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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意见


  (三)认真执行城镇居民住宅信报箱建设要求。各县(市)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城镇居民楼信报箱建设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信报箱,并将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未将信报箱建设列入设计图纸的,审图部门不予审核。住宅楼建设项目竣工时,要把信报箱建设作为一项竣工验收内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楼未按规定设置信报箱的,应由产权人、物业管理部门补建。信报箱由产权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护,也可以委托邮政部门维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2008年以来新建住宅楼信报箱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对没有建设信报箱的,责令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补建,力争到2010年底,全州城镇住宅楼信报箱设置率达到100%,到2012年,基本实现一户一箱。

  (四)要着力解决邮件投递困难问题。我州现有城镇街路名址门牌杂乱无序,给邮件投递带来诸多困难,也给市民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对此,各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力、物力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组成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房产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属地街路门牌名址进行科学、统一的改造和规范。

  三、加大对邮政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积极支持邮政服务“三农”。鼓励支持邮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依据自身优势开展连锁化农家店配送业务,并逐步办理各类邮政业务。鼓励邮政企业发挥网络优势,拓展农村邮递和邮储市场,发展现代流通业,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组织地方特色产品企业,利用邮政渠道进行配送分销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允许邮政进入农资市场,开展农资配送、分销和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业务,相关部门要给予邮政企业必要的支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二)积极支持邮政服务中小企业。邮政部门要利用邮政名址数据库,帮助中小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向有效的客户群体宣传形象,推介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各县(市)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指导中小企业利用邮政资源和网络资源推介、宣传、发展业务;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邮政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在服务中实现邮政企业与中小企业互利双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支持解决邮政业发展用地和服务场地问题。对于非营利性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于邮政企业依照城乡规划设置邮政信筒(箱)、阅报橱窗,免收城市道路挖掘费及相关费用;对于城市邮政报刊亭的设立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邮政企业在商业区、住宅区和高等院校以借用、租赁等方式设置邮政服务网点的,应适当减免租赁、物业管理、占地(临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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