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体。加大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条件。切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纳入认定范围,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财政引导、补助资金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支持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开发投入。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为载体,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资)金,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的技术创新之路。培育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高新技术项目。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营造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注重社会事业,促进民生科技发展
启动实施民生科技工程,切实加强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力度,为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废弃资源利用、节能减排、地方性疾病防治等项目,让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十、进一步扩大对外科技合作
扩大对外科技合作是加快科技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市场和资源,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加快与域外产业对接,在高起点上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水平。鼓励域外公司、投资企业、科研单位与全市企业和科技院所建立技术联盟,促进新兴技术的研发。积极支持域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与全市联合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和实施技术研发项目。推进全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参与域外技术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科技项目研发。
十一、加强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谋划和实施
项目是科技发展的载体。坚持战略性、系统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建立项目谋划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科技项目库,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论证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项目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市财政预算内科技发展资金规模,加大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科技发展的比重,组织实施一批技术领先和掌握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调研、规划论证等前期研究工作,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注意拓展信息渠道,引进智力支撑。加强方式创新和手段创新。建立和落实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保障项目谋划建设有序推进。加强协调联动,互相配合,形成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合力。
十二、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