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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沪学位〔2010〕4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原则

  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需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要根据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要求,依照本单位发展定位规划和“扶需、扶特、扶强”的学科建设原则,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严格程序,明确办法,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二、本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的专业类别

  本次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心理咨询、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信息管理等3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三、成立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

  根据《通知》精神,我委将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成立专家委员会。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拟新增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分别推荐1~3名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2~3名行业和实际部门专业人士作为该类别专家委员会候选成员。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将在“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进行公示。

  四、申报和初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研究制定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通知》精神,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并制定今后6年(2010~2015年)本单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为科学、高效地做好规划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充分酝酿以及认真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按照我委提供的提纲(见附件2)撰写发展规划。我委将编制上海市2010~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二)成立初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门委员会

  各单位须成立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育管理专家以及相关行业和实际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由专门委员会制定本单位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对本单位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开展申报和初审工作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违反保密工作规定。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本单位发展定位规划,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公平、公正地开展初审工作。

  (四)对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各单位在上报申报材料之前,需将下述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1.《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见附件3);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工程领域申请表》(见附件4)。

  若公示期有异议,各单位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报送材料及审核工作安排

  (一)需报送的材料:

  1.《上海市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见附件1);

  2.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初审报告,包括专门委员会专家名单、初审办法、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初审结果等;

  3.《2010~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4.《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见附件3);

  5.《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工程领域申请表》(见附件4);

  6.《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见附件5)。

  (二)材料报送要求

  1.5月31日前报送材料1;要求纸质版一式2份;

  2.6月4日前报送材料2~6;材料2~3和材料6要求纸质版一式2份,材料4~5要纸质版一式12份。

  请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联系人:杨雪、胡莹;电话:54041773、54041768;地址:陕西南路202号;电子邮箱:yangxue_tj@hotmail.com)。

  (三)审核工作安排

  6月13日前我委完成审核工作;申报材料和审核结果将于6月14日至20日在“上海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6月25日前相关审核结果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上海市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2.2010~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提纲

  3.《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工程领域申请表》

  5.《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市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专家类型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行政

职务

专业

技术职称

主要研究或工作领域

手机

电子邮箱

教指委

成员

 

 

 

 

 

 

 

 

 

 

 

 

 

 

 

 

 

 

 

 

 

 

 

 

行业和实际部门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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