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领导人员变动实际,现就各位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副市长彭永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国土资源、经济技术合作、法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包括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监察局(受市长委托分管)、市财政局(包括市财政投资管理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市就业服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受市长委托分管)、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市社会保险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驻辽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营业部。
副市长魏启生 协助市长分管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人防、信访、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包括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包括市集中供热建设管理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辽源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局)、驻辽部队、预备役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辽源国家安全局。
副市长孟祥杰 协助市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包括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海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市交通银行、市建设银行、开发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分局、省规费局辽源分局,辽源矿业集团、辽源供电公司、中油吉林辽源销售分公司等中省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