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节能规划及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
3. 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能耗统计。
1. 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建立能耗统计台帐。
2.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能耗统计报表。
3. 数据真实、准确。
4. 每季度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5. 能耗统计报表所设项目填报完整。
6. 能耗指标公布或公示制度。
7. 参加能耗统计培训。
(五)建立联络制度。
1.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2. 按时参加工作会议,提出节能工作措施及建议。
3. 工作信息交流。有价值信息不少于2条。
(六)节能管理。
1. 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
2. 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3. 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4. 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5. 建立和执行能源审计制度。
6. 节能采购管理制度。
(七)车辆油耗管理。
1. 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 制定节能驾驶规范,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3. 单车能耗核算和百公里耗油核算并张榜公示。
4. 严格车辆编制、标准配备管理和车辆报废制度。
5. 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耗油量下降5%。
(八)用电用气管理。
1. 制定和完善节约用电用气制度。
2. 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3. 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4. 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
5. 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建立班后断电和用电巡视检查制度。
6. 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修保养。
7. 采用节能灶具和设备。
8. 开展耗电设备检查,及时淘汰高耗电设备。
9. 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耗电量、耗气量分别下降5%。
(九)用水管理。
1. 制定和完善节约用水制度。
2. 采用节水型器具,配备节水设备。
3. 用水设备维护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