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市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市直公共机构必须加强和改进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加大能耗统计力度,落实分析能耗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根据本单位的基础设施情况,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气表,达到用能单位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计量统计的准确完善。

  2. 建立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监测管理体系。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建立市直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监测管理体系,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将市直机关办公建筑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到2011年,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能耗网络监管平台。

  3. 逐步开展能源审计。对市直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耗能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选取典型有代表性的办公建筑(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分析办公建筑的节能潜力。市直公共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逐步开展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二)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抓好节能工作,加强技术节能是根本。只有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在节能中的运用,才能保证节约的效能最大化。

  1. 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和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对耗能量大的中央空调、电梯、电热水器、锅炉和燃气灶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方面的节能改造工作。

  2. 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市直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全部安装智能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市直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内的水龙头、洁具更换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漏和长流水现象。2010年年底前,市直公共机构要完成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和节水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3. 抓好新技术、新能源试点。完善政策,建立有效的技术支撑体系,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扩大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鼓励市直公共机构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开展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试点,市直公共机构内部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中水,逐步减少和杜绝使用城市自来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