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0〕94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规范开具”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票种,统一规范式样,扩大机具开票的范围(包括税控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的使用范围,在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版发票。同时,指导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加强发票信息采集。打造优质的发票查询省级平台,优化纳税服务。逐步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强化税源监控,不断提升我省普通发票管理新水平。
二、基本内容
(一)新设置的票种
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两种:
(1)平推式发票
版面:限额佰元版、限额千元版、限额万元版、限额十万元、无限额版等5种版面。
无限额版专用于税务机关窗口代开使用。
规格:210mm×139.7mm。
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2)卷式发票
规格:76mm×127 mm。
联次:二联,依次为发票联、存根联。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版面:百元版。
规格:190mm×10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