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国资委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资委机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哈尔滨市国资委机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国资委机关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哈尔滨市国资委机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工联发〔2009〕1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 市直机关从09年2月到10月底,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紧密联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以及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现状,重点在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水平上见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意识有新增强、能力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效率有新提升”的活动目标,以“五个工程”(即:主题教育、文化品牌、岗位练兵、优化环境、组织保证)为载体,通过活动年教育活动,促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为政清廉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健康发展。
三、整顿重点
1、严明工作纪律:重点解决纪律松弛、工作懈怠、工作时间脱岗、有章不循、管理松懈、自我约束差等表现和行为。
整顿措施:重申和严格执行市国资委机关“七不准”制度,建立处室工作纪律值周制度,处室之间加强经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工作时间用电脑显示与工作学习无关的内容,杜绝工作时间个人私事电话长时间占线;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电脑打卡以及请假制度,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对违反纪律造成负面影响的,给予全委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取消个人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