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督查的通知
(宁建发[2009]77号)
各市城管局:
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59号)精神,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的崭新城市面貌迎接建国60周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组成督查组于2009年6月22日-26日,对各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落实情况;
2、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
3、开展城管文明执法竞赛月活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4、开展好“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建议。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方式是听取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汇报、现场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
三、督查范围
五个地级市作为必查对象,在五个地级市中再随机抽查一个县(市)。
四、督查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自2009年6月22(星期一)至6月26日(星期五),安排一周时间。
6月22日(星期一) 固原市
6月23日(星期二) 中卫市
6月24日(星期三) 吴忠市
6月25日(星期四) 石嘴山市
6月26日(星期五) 银川市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 张吉胜
副组长: 陈维华
成 员: 李有军 刘海泉
具体事宜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联系。
联系人:李有军
联系电话:0951-5025593 13995217308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