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整顿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整顿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安全隐患,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特制定我市整顿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整顿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洛生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成员:李占虎 市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处处长
刘育民 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
李 霖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
王发友 市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处长
林国君 市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
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区及双生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处(联系人:徐建平、申长宏;联系电话:87823116;传真:87823117),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处处长李占虎、市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处长王发友担任。具体负责整顿规范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办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顿规范工作情况。
二、整顿规范区域
城六区和高新、经开、曲江开发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底,逐门逐户造册登记,准确无误地查清各自辖区市场、街道经营户数,销售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经营资格、现有库存及业主基本情况。
(二)强化源头管理,依法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三)对不符合GB17761要求的产品,坚决清退出市场。
(四)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分工与职责
(一)市工商局负责经营户排查摸底、造册登记和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及不合格产品的封存、清退(质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