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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区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进行资质检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区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进行资质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区属有关厅局:

  根据《全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宁建建字[2008]89号)的总体部署,2008年完成了“房屋建筑总承包”、“市政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的检查和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在此基础上,今年对全区专业承包企业(包括区属厅局涉管的专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本次资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2008年10月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专业施工承包(包括区相关厅局管理的专业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检查内容:按照附件中检查用表的内容为准。

  三、  检查方法:

  1、专业承包企业五市建设局集中动员部署,由厅检查组会同市检查组共同进行。

  2、区属相关厅局管理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由涉管处组织集中动员部署,由建设厅检查组会同相关厅局检查组共同进行。

  3、所有受检查企业请在宁夏建设厅网站(www.nxjst.gov.cn)下载相关检查表格。准备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和中高级职称人员社保凭证原件,近三年的企业统计报表,工程业绩、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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