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宁建发[2009]35号)
各市、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局、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1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区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对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拉动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管理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政管理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房地产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一些管理部门还存在诸如对房地产相关法规、理论不了解、不熟悉;管理职能不清,对管理的基本内容、标准和管理程序模糊,行政许可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房地产市场信息未能定期采集、分析和公开,对市场发展状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以有效发挥管理部门对房地产投资和居民住房消费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等问题,影响了管理部门职能的发挥,也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从保障民生、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区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目标要求
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房地产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科学管理、提高效能为重点,不断提高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组织实施的能力,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工作机制,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业绩,推动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