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宁建办发[2009]46号)
各市建设、城管局:
2009年汛期将至,为全面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防范、早处理,确保安全防汛,根据自治区防汛办《关于认真做好汛前防汛检查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工作的通知》(宁汛办发[2009]23号)要求,现就做好城市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的度汛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汛前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切实做好城市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排查各种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度汛。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检查实效。要组织力量对城市及所辖市、县(区)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重点做好城市供排水系统的检查,管网泵站是否运行正常、完好,城市低洼处的街道、居住区的排涝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南部山区在做好抗旱保证饮水安全的同时,还要做好暴雨汛期水源地和城市排水防汛的各项工作。检查工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切实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安全度汛提供保障。
三、加强责任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抗旱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定岗定责。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做好今年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