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2009年度“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建发 [2009]25号)
各市、县建设、规划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五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通知》(宁政发[2009]24号)要求,全区2009年度“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确定,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现就做好2009年度“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区2009年度“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村庄20个、2116户,整治村庄204个、13727户,农村危房改造25000户。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二、工作重点
“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村庄要以提高农宅抗震能力和建设质量,推广使用新型安全节能建筑体系和材料,加强特色风貌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标准较高、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的新村庄。旧村整治要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形成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旧村庄。农村危房改造要以解决农村最困难、最急需、最危险的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为重点,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让困难农民得到实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各市、县(区)建设局、规划局要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强化领导,统筹安排,确实把2009年度“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抓实、抓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认真做好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各市、县(区)规划、建设部门要针对新村建设、旧村庄整治的实际情况以及生产生活特点,认真做好新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方案。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力求突出特色,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色,力争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筑风格和改造特色上取得新突破。
(三)精心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新建农房要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积极推广应用新型抗震节能建筑体系,建设抗震安全和节能舒适的新农居。新村户型设计可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的《宁夏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进行设计,另需设计其他方案的,要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新建村庄要严格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监管、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招投标采购材料、统一竣工验收。各级建设行政职能部门要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体系中,全面推行“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