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及商品质量监测的通知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及商品质量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2009年流通环节商品(食品)质量监测计划及夏季市场消费特点,市局决定开展2009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及商品质量监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抽样检验及监测品种
面包、茶饮料果汁饮料、茶叶、小食品(熟制面制品)、风扇。
二、抽样场所
西安市区内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
三、监测抽样
食品抽样检验所需样品,由抽样人员按被监测人进货价格购买。监测所需样品中的其他商品,由被监测人无偿提供。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无偿提供的样品,检测合格的,退回被监测人;检验不合格的,由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监测时间
2009年6月。
五、监测费用
由市局专项经费列支。
六、组织实施
此次食品抽样检验及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由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组织,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食品的抽样和检验,陕西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负责电器类商品的抽样和检验,有关分、县局协助配合抽样并负责食品抽样检验及商品监测后处理工作。
七、监测结果后处理
监测工作结束后,对不合格产品,交由有关分、县局查处;相关信息由市局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附件:1、面包抽样检验方案
2、茶饮料、果汁饮料抽样检验方案
3、茶叶抽样检验方案
4、小食品(熟制面制品)抽样检验方案
5、风扇商品质量检测方案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面包抽样检验方案
一、抽样数量
在流通领域随机抽取在保质期内的同一批次的样品。抽样数量为1kg或12袋以上包装,样品均分为三份,其中二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样。共抽取样品15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