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12312”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推动省级、地级城市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县级城市建立12312投诉服务联系点,统一受理本辖区内有关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完善投诉举报内部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形成覆盖全省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立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五)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
14.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要求,站在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不断推进和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坚持情、理、法并用,按照自愿、合法、平等、及时的原则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维护社会稳定。
15.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执行《
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教育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评、行政投诉处理等制度。
(六)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清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落实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修订完善原有执法责任制度,结合《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的修订,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17.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四川省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每两年开展1次案卷评查。承担执法职能的处室,案卷评查数量不少于承办案件总数的20%。按照公正、公平、统一标准的原则,对执法案卷中反映出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18.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并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并及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100%,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落实《
四川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及督察规定》(省政府令第239号),作为被申请人时,应当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并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书面报告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结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时,应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依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