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环境质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环境质量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现结合工商职能,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赵长春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市场处、注册分局、企业个体监管处、消保处、合同处、广告处、公平交易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处,主要负责安排部署、协调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收集整治工作情况,逐级上报。
二、整治的任务和重点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二)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市场和各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所有市场必须实行定点归位,统一管理,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
(三)加强对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商业贿赂,查处商店、景点与司导人员相互串通收授回扣的非法行为。
(四)加大打假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短斤少两和虚假宣传等各种欺诈旅游消费者的行为。
(五)检查旅行社旅游合同签定、履行情况,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出发布虚假违法旅游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广告中的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