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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的通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的通报
(晋市政办〔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就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中指出,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不足,工资及补贴未全额落实等突出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我市的相关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通报

  截止2009年2月15日,我市六个县(市、区)共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75个,确定人员编制446名,现实有工作人员377名;全市2251个行政村现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1797人。

  (一)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配备不落实情况

  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配备不足编制数额70%的有:高平市、阳城县、城区,其中,城区乡镇站人员配备不足50%。

  (二)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不落实情况

  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有:泽州县、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及工作补贴不落实情况

  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不达平均每个行政村一名标准的有:城区、泽州县;未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的有:陵川县。

  二、整改要求

  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编制、财政、发展改革、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任务落实到人。

  二是限期完成。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人员编制要足额配备,工资和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省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于3月底前按已确定的编制,足额配备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4月底前,要足额发放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补贴;5月底前,要落实好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办公场所,并把投资购买的防疫仪器、设备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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