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业组:
晋煤集团、兰花集团、煤运系统、电力系统、国税系统、地税系统、金融系统、国土资源系统、移动系统、联通系统、电信系统、公路系统、工商系统。
七、参加及竞赛办法
1、各组分别以县(市、区)、市直各大口、行业组成代表团,在团长的领导下,参加大会各项比赛。
2、各项目的比赛在总规程、各单项规程和竞赛规则的要求下进行,规程与规则发生矛盾时以规程为准。
3、市体校、泳校负有比赛任务的学生在不影响参加全省比赛的情况下,符合参赛资格,经体校、泳校批准,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县(市、区)少年组项目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若市四运会未设该项目,可选设项中的一个项目参赛。
4、市体校、泳校没有省比赛任务的学生,符合四运会参赛资格者,经体校、泳校批准,可代表原输送单位任选设项中的一个项目参赛。
5、各县(市、区)2007年以后引进的优秀运动员输送到市体校、泳校,经市体校、泳校核实资格及条件后出具证明,每人计0.5块金牌,不得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1、县(市、区)的队员必须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户口在本辖区。少年组年龄以骨龄片为准,资格以户口原件和学籍卡为准;成年组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以县级人事或劳动部门手续、本县(市、区)的户口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依据。
2、市直各口组、行业组的队员必须是本口、本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含有正式手续的合同工、协议工)。一律以第二代身份证和上一级人事劳动部门备案的手续为依据。
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一旦发生意外,大会不承担责任。
4、凡资格手续齐全,但在比赛中查出确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并在本代表团金牌总数中扣除1块金牌,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5、比赛设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另发)。队员资格一经确认,比赛期间不再审定。确认为有问题者,比赛结束一日内申诉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和证据并交纳申诉费,由主办单位进行调查。若胜诉,申诉费如数退还,申诉和调查费由被申诉单位负担。若败诉,不退还申诉费。
九、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