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晋城市招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晋城市招商局等机构的通知》(晋编办字〔2006〕157号)文件精神,同意成立晋城市招商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同时挂晋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和设立晋城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督察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介绍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拟定晋城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晋城市投资环境报告、优势产业报告、投资指南等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出版物。
(三)负责国内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负责晋城市参加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事务;开展引进技术、人才、项目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工作,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与有关省市驻晋城办事机构的协调和联系;加强与省、市驻外办事机构、投资促进机构和经济合作机构的工作联络。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统计、汇总、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动态项目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
(五)归口管理、组织、承办及参与全国、山西省和晋城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投资洽谈会、展览会;组织项目单位同投资客商进行项目对接、招商考察、宣传推介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对重点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六)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对全市招商引资年度任务进行分解、督查、统计、考核和通报。
(七)参与开展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有关国际经济组织以及商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外投资客商的来访或考察提供市场调研、资信调查、投资环境、政策法规和协调联络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