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要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企业(业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按要求整改。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市、县要制订严密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深入基层检查之前,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所有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约束能力,进一步掌握整治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安全运营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充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认真检查、全面检查。应检查而没有检查或检查后仍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责成当地政府督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一些各县(市、区)存在应当取缔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而未彻底取缔的或应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业等现象的,建议由监察部门追究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于市、县联动检查工作组在检查中,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政府和部门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市、县联动检查工作组每到一个县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欢迎群众举报,接到举报案件要进行认真查证核实。对群众已向县政府或部门举报而未作处理的,对有关政府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接到的举报案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送,需要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报告。
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举报电话:0356-2025483,0356-2031602,值班室电话:96566。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放。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相关技术人员,切实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电脑及其他设备要配足配齐,对所需需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各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各检查组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政府、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摊派。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所有检查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和礼物等,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组的领导,及时掌握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特制订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业主监管、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贾承健 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陶德恩 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 组 长:牛宏斌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