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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6.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建设部门负责)。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7.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工作,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须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组织。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编制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8.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等场所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9.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教育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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