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已经享受何种救助;

  (四)现有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变化情况;

  (五)家庭住房情况;

  (六)城乡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等。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全市的调查摸底工作从 2009年4月1日正式启动,到5月30日基本结束,历时60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各级成立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乡(镇、街办)组织力量,成立入户调查小组并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县(市、区)对入户调查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调查实施阶段(4月11日-5月20日)

  (一)支、村(居)两委召集村民小组长提名推荐困难人员(户)名单,并组织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进行初步评议排队,确定入户调查名单。

  (二)乡(镇、街办)和村(居)两级调查人员(每组不少于3人)入户进行调查,综合评估被调查人家庭实际状况。已纳入五保、城乡低保的家庭,由县、乡两级有关部门提供名单,调查组应逐户核实其家庭生活变化情况。

  (三)调查人员如实填写《晋城市农村贫困人口入户调查表》(表1-1)或《晋城市城市贫困入户调查表》(表2-1)。

  (四)支、村(居)两委组织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调查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已入户调查过的城乡困难家庭逐户进行民主评议,对绝对困难家庭和一般困难家庭进行分类,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五)评议结果在本村(居)人群集中的醒目地方张榜公示五天。群众有反映和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无异议的按绝对困难、一般困难分类填写《晋城市农村贫困家庭花名表》(表1-2)或《晋城市城市贫困家庭花名表》(表2-2),连同入户调查表报乡(镇、街办)人民政府。

  (六)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并按绝对困难、一般困难分类汇总后,填写《晋城市农村贫困人口统计汇总表》(表1-3)或《晋城市城市贫困人口统计汇总表》(表2-3),进行计算机录入,将全部调查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七)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当地老干部及相关方面人员,对乡(镇、街办)上报的困难对象按户进行抽查复核(绝对困难户不少于10%,一般困难户不少于5%),最后确认备案。填写《晋城市农村贫困人口统计汇总表》(表1-4)。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