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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力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加大减负力度,促进企业轻装上阵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财政、税务、劳动、国土等部门要把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抓住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有利时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步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09〕2号)要求:对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实行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以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2009年对各类缴费单位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资金周转困难的国有重点煤炭生产企业,2009年可缓交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缓交期限最长6个月。

  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把收费标准下限作为上限,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予以优惠。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协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摊派,强制入股,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加大冶乱减负力度。对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现象要坚决予以取缔;有关部门要减少会议、检查、评比,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市政府减负办和市效能办要建立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公开曝光,为企业渡过难关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大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贷款。人行、银监局要协调引导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授权授信、房产土地抵押、设备抵押、股权抵押等多种方式扩大信贷投放特别是工业短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工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确保银行资金向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倾斜。同时,我们要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强管理、练内功、挖潜力、增效益”活动,形成向管理要效益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大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和产品库存及应收账款等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用最小的投入、最低的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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