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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精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等现象,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推行各级政府负总责、各涉路部门“一把手”向当地政府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易发公路“三乱”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控,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行“以路划区域、联合抓创建”的工作机制和源头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落实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以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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