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集中整治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价组织活动等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各部门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扶贫救灾资金监督体系。

  (四)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督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大幅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一步减轻基层企业群众的负担,充分发挥所保留项目的积极作用,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