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成丹河沿线“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晋城市天泽永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山西兰花田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6家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技改工程。
6、加大对丹河沿岸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取缔淘汰丹河源头和沿岸3公里范围的违法排污口、落后生产工艺、企业和设备,确保丹河沿线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沁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沁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度,力争2009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2、实施沁河嘉峰段至润城段综合整治工程。主要解决嘉峰段至润城段周边工业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沁河,对沁河水质构成威胁等环境污染问题,彻底整治嘉峰段至润城段挖沙不止,煤堆、沙堆、垃圾随处可见,破坏河床,污染水体等环境问题,规范和取缔沿线无组织排污口,确保工业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有效保护沁河水质和沿线生态环境。
3、加大对沁河沿岸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取缔淘汰沿岸3公里范围的违法排污口、落后生产工艺、企业和设备,确保沁河沿线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5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沁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级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城区、高平市、泽州县、陵川县同时要按照省环保局批准的各自《关于丹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完成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
(二)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报晋城市“丹沁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其中,城区、高平市、泽州县、陵川县同时要将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报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和省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晋城市政府“丹沁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联亭 副市长
副组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成太 市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