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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丹沁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⑹沁水县城:一是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009年8月底建成投运。二是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完成建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县城两供率,县城集中供热率达50%以上,气化率达50 %以上。四是加强县城烟尘控制区建设,县城烟控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晋城市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编制完成全市生态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和《煤炭开采生态恢复和治理规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完成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1个省级生态文明村、6个生态示范矿井、2 个规范化畜禽养殖示范项目的创建任务。

  (二)工业污染环境综合整治

  1、全市违法建设项目全部停止建设和生产。

  2、全市排污不达标企业,无论所有制性质,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

  3、全市土小企业和设施全部取缔关停,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淘汰率达到100%。

  4、全市所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必须稳定运行。

  5、全市排污单位的水、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排污口规范整治率达到100%,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达到安全处置,核与辐射规范管理。

  6、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明显下降,全面完成2009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三)丹沁两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丹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丹河人工湿地工程建设步伐,2009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任务。

  2、启动高平市区段丹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完成高平市辖区张家坡铁路桥至南内环段全长5.5公里范围内的河道堤岸建设,雨污水管涵,中水回用,河道两侧绿化带,景观工程,城市水系和城市公园等工程。

  3、加强对丹河流域4家(市镇源生活污水处理厂、高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晋煤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巴公工业废水处理厂)已建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在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的基础上,完成进出口水量水质监测计量设备安装和完善中控系统建设任务,实际进水量达到应接纳水量的90%以上,水质排放达标率达100%,配套完善回用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率。

  4、完成晋煤集团成庄煤矿、凤凰山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成庄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规范化运行,凤凰山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0月10日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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