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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关于转发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3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市政发〔2009〕3号)部署,市质监局组织制订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关于转发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3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市政发〔2009〕3号)部署,为促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发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制订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王树新  副市长

  副组长: 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云政  市安监局局长

  牛育才  市质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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