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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晋城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晋城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3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市政发〔2009〕3号)精神,市旅游文物局组织制定了《晋城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晋城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防止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旅游文物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未经旅游及相关部门审批经营的“黑社”坚决取缔;对违规操作、超范围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行社要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经营条件的旅行社要加强监督。各级文保单位、博物馆展厅、文物库房要按照国家风险标准要求配备专职保卫队伍、技防、消防设备。通过这次全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旅游文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旅游文物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旅游文物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旅游文物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旅游文物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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