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 “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开展优生服务工作。
1、要设立“优生咨询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电教设备,为基层群众提供接受优生优育科技服务的阵地和窗口。
2、要配备和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优生咨询服务人员,为婚育夫妻提供良好的优生咨询和指导。
3、要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远程咨询服务。
4、要积极推广预防出生缺陷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为群众提供有关的科技信息服务。
(三)利用药具服务阵地,提供相关干预服务。
1、要适当为准备生育的妇女对象发放“斯利安”等预防性药品,同时指导服务对象在孕前和孕早期及时正确的增补叶酸制剂。
2、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套社会供销试点工作,提高性病、艾滋病高发人群的安全套使用普及率。
(四)开展 “三送”服务活动。
“三送”服务活动是我市去年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深受群众欢迎。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为准备生育的夫妇赠送“一份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册、一瓶斯利安药品、一封关爱信”的“三送”服务活动,确保每位婚育妇女都能提前了解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及时得到必要的优生优育科技指导,积极主动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将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切实做到与部门工作、与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装备。各级人民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