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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倡导。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需要全民参与。因此,宣传倡导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健康促进。要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必须大力增强和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意识和能力。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待孕、已孕妇女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远离宠物、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适量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保证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优生咨询。目前,群众对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预防的科学知识普遍缺乏,急需进行科学指导。咨询医师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注意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给予必要的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必要时应建议其到上级医院接受相关的筛查和诊断检查。

  (四)高危人群指导。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或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婚育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具体措施

  (一)利用宣传服务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电脑、报刊、杂志等社会媒体,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2、要定期举办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专题培训班,在培训基层计生专职干部的同时,对准备结婚、准备生育的妇女进行培训教育,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3、重点干预各基层单位要设制宣传栏板或广告,乡、村两级分别刷写两条以上墙体宣传标语,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优生优育”良好社会氛围。

  (二)利用技术服务阵地,实施优生咨询、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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