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倡导。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需要全民参与。因此,宣传倡导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健康促进。要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必须大力增强和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意识和能力。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待孕、已孕妇女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远离宠物、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适量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保证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优生咨询。目前,群众对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预防的科学知识普遍缺乏,急需进行科学指导。咨询医师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注意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给予必要的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必要时应建议其到上级医院接受相关的筛查和诊断检查。
(四)高危人群指导。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或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婚育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具体措施
(一)利用宣传服务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电脑、报刊、杂志等社会媒体,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2、要定期举办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专题培训班,在培训基层计生专职干部的同时,对准备结婚、准备生育的妇女进行培训教育,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3、重点干预各基层单位要设制宣传栏板或广告,乡、村两级分别刷写两条以上墙体宣传标语,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优生优育”良好社会氛围。
(二)利用技术服务阵地,实施优生咨询、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