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行政复议机构是否单独设置的情况;专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配备到位,能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的;人员配备能基本适应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的;人员配备不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情况(年均达10万元以上的;3至10万元之间的;3万元以下的);行政复议办案用车、行政复议听证庭及相关工作条件的保障情况。
(四)基础工作状况。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统计软件配备是否到位、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文书格式、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相关数据纳入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检查阶段及方式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7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数字和情况要真实准确,改进措施具体可行。自查报告经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政府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底之前将此次检查的总体情况及分类指导的具体措施向省政府书面报告。
省政府将于10月份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此次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不遗露检查内容。
(三)注重总结。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总结本地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做法,进一步总结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的经验。总结工作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与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相结合。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