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抽查: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机及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回访和抽查。市级农机部门要在每个县抽查回访30户农机大户和2个农机大院,同时,采取“市局包县”的办法,抽调骨干人员,分赴各县指导督促完成回访工作任务,汇总本行政区各县回访结果,并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三)省级督查:省领导组负责制订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机大回访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市农机大回访工作;督查各地农机大回访工作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在每个市抽查回访2-3个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大院;汇总全省农机大回访结果。
(四)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按照销售区域和农机产品分布情况,回访主要销售区域内和农机产品集中地区的农机用户,回访总数不得少于供应总量的40%;组建巡回服务队,重点帮助农机户检修机具、排除故障、供应配件、维护保养;以调查表和问卷等形式,征求农机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农机部门大回访行动中发现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18日-5月27日)
2009年5月中旬市领导组召开全市“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动员会。各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在5月27日前将本县及本行政区各乡镇大回访行动组织机构名单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二)回访调查阶段(5月28日-7月18日)
从5月28日开始,全市全面铺开农机大回访行动。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村入户,见机见人,填表格,互动交流听意见,贴心服务解困难,全面完成回访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9日-8月2日)
各县要对农机大回访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在7月2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数据汇总结果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县农机大回访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在7月28日前,将全市农机大回访工作总结、检查结果和数据汇总结果报省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市进行检查和回访抽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8月3日-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