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厅人事处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竞争职位报名人数不满3名的,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18日上午,采用闭卷方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5、面试。面试评委由厅领导、厅人事处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分演讲和答题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每部分50分。由评委给每个面试对象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两部分成绩相加后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在竞争者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全部干部职工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填表投票的方式。厅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得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7、确定考察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和民主测评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列名次,予以公布。厅人事处以1:2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末位并列者均列入考察范围),提交厅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8、组织考察。由厅人事处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度进行考察。
9、讨论决定。厅党组根据考察结果和目标职位对拟任人选的要求,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两年。
四、时间安排
6月3日至9日,厅机关局处室、厅属各单位开展宣传发动。
6月10、11日,受理报名及资格初审。
6月14日,资格复审,报名汇总,笔试准备。
6月18日上午,统一笔试。
6月18日下午,公布演讲题目。
6月24日前,阅卷、通知笔试成绩。
6月25日上午,面试。
6月28日至30日,组织民主测评。
7月1、2日,公布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7月5日至9日,组织考察。
7月16日前,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公示。
7月底前,办理聘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