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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汛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指挥部,各部门,各单位:

  2010年5月28日上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市长郭金龙主持召开市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就汛期安全迎汛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签署上汛令,宣布全市于6月1日8时正式上汛。根据会议要求,现就汛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应急值守

  全市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要对本区域、本系统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杜绝脱岗、漏岗情况。出现险情,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二、保持防汛通讯指挥畅通

  各指挥部要开通800兆防汛专用电台,启用防汛专用传真。值班电话、抢修电话、公示电话、群众热线电话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保持通讯指挥畅通,确保雨情、汛情、灾情及时传递,确保防汛指令迅速落实。

  三、密切监视汛情变化

  各指挥部要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根据雨情、汛情等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抢修、救灾和群众避险转移,确保不出人为责任事故。

  四、加强巡视和检查

  汛期,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实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查制度,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发现险情,主动抢险、自主抢险,确保安全。

  五、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各指挥部要主动、快速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坚持“首报、续报、核报”的信息报送要求,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各类信息,不出现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大汛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六、开展防汛宣传和演练

  各指挥部要建立与媒体的联动,重要信息第一时间进行通报,要以上汛日为契机,开展“减灾从社区做起”的防汛宣传,提高市民避险、自救和互救的技能。要抓住每一次降雨时机,开展应对城市极端暴雨天气的各项演练,检验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对接措施和通讯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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