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安全职院、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权力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继续开展榜样示范和安全警示教育,把正反两面典型列入“安全宣传月”的重点内容;7月上旬,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安全职院)
6、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及各有关处室,执法总队、安全职院)
三、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使用
7、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基地建设、行政许可、安全监管执法、事故查处、中介机构和安全培训的监督。
(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及各有关处室、执法总队、安全职院)
8、检查《湖南省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落实情况。
(政策法规处及各有关处室,执法总队)
9、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电话、信访信箱等渠道,健全举报受理、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核查力度,开展信访专项检查工作。
(办公室、信息调度中心、纪检监察室及各有关处室、安全职院)
10、突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加大规范和约束力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做好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安全职院)
1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向本单位或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及舆论监督。
(政策法规处及各有关处室、执法总队、安全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