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面净。组织开展创建牌匾广告规范设置示范街路活动。主城区打造300条(段)示范街路,达到牌匾广告设置规范,比例协调,整洁美观。
对全市103条主干街路沿街两侧楼体进行粉刷或水洗,达到色泽明快,立面整洁。
全面清理取缔临街两侧商家业户违规设置的牌匾、广告、旗幌、灯箱(牌)和乱扯乱挂的条幅、布幔等宣示物;及时清除建(构)筑物上的乱贴乱画广告。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
(四)景区广场净。组织开展星级景区、广场、公园创建活动。全市景区、广场公园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果皮箱布局合理,垃圾清扫清运及时。
整治清理景区、广场、公园内的垃圾污物,清理取缔各类影响景观和环境容貌秩序的建(构)筑物;强化日常管理,及时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绿地内的园林植物抚育管理及时,植物长势良好、形态美观;维修油饰景区、广场、公园内景观小品、休闲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景区、广场、公园彩化任务,摆放和栽植时令花卉,美化城市环境。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
(五)公共场所净。在全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500个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到院内路面平整、边石整齐,无垃圾、无积水;院内树木、绿地修剪及时,无枯死树、无杂草;建(构)筑物、栅栏及时粉刷、清洗,保持整洁、干净;单位标识、门牌号规范、清晰、干净;楼顶、阳台、雨搭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污物;定点、定时投放垃圾,无垃圾积存;室内外及时清扫,环境整洁;按时启闭灯饰亮化设施;单位无私搭滥建;履行“门前四包”责任,保持责任区环境秩序良好。
全市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和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码头等窗口单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室内设施设置摆放合理、干净整洁,地面无痰迹和垃圾,室内定期清洗消毒,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室内设施完好、干净整洁,院内路面完好,墙面、房顶干净整洁,楼体立面、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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