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10〕608号)
渭南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金堆城钼业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渭发改字[2010]13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金堆城钼业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核定金堆城钼业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44900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414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安置职工690户。
二、总平面、建筑结构和公用工程。基本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建筑结构和给排水、电气及消防、节能、环保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对各项设计作进一步的优化和细化。
三、总概算及资金来源。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815万元(详见总概算表)。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筹措,其余资金申请国家补助。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金堆城钼业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表
金堆城钼业集团公司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6685
|
一
| 安置住房
| 4758
|
1
| 土建工程
| 4183.53
|
2
| 电气工程
| 255.47
|
3
| 给排水工程
| 108.09
|
4
| 暖通工程
| 210.49
|
二
| 水、电、路等设施
| 1427
|
1
| 道路
| 198.52
|
2
| 给水工程
| 132.37
|
3
| 排水工程
| 466.79
|
5
| 供电工程
| 280.73
|
6
| 通讯工程
| 62.41
|
7
| 供热工程
| 171.13
|
8
| 其他
| 114.87
|
三
| 公共服务设施
| 500.00
|
1
| 商业、教育等设施
| 500.00
|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69
|
1
| 征地和拆迁费用
| 1200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51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173.65
|
4
| 工程监理费
| 188.7
|
5
| 招投标服务费
| 25.65
|
6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30
|
| 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
| 361
|
| 概算总投资
( 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 8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