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日期: 填报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 报 说 明
该表用于反映某地区经卫生行政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相关情况。填报说明如下:
一、单位类别: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法规、标准等规定,将公共场所分为住宿场所等六大类。从事多个公共场所经营项目的单位,其所属的“单位类别”按最主要的经营项目填报。
二、单位数:指统计时限内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数。同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注册地址为一个),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点从事同一类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分别申领了两个以上(含两个)卫生许可证,单位数填报为“1”,卫生许可证份数按实际的发证数量填报。
三、职工总数:指统计时限内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的在职职工总人数。
四、从业人员数:指统计时限内职工总数中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数,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
五、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指统计时限内从业人员中持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数。
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数。
七、饮用水:指供应不同类别饮用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数。同一公共场所供应多种类别的饮用水时,以其主要供应的饮用水类别填报。供应桶装水的计入“分质供水”栏内;不供应饮用水或供应其他类型饮用水的计入“其他”栏内。
八、有效卫生许可证:指统计时限内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份数。
九、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本年度的“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四栏的分类填报按卫生部《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第38号部长令)等规定执行。其中注销:指统计时限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第38号部长令)等规定,依法应当注销的卫生许可证份数。
十、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指统计时限内被监督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的信誉度等级情况。
十一、逻辑关系:列:(2)≥(3)≥(4);(6)=(7)+(8)+(9)+(10)+(11);(12)≥(1);(13)=(14)+(15)+(16)+(17);
(18)=(19)+(20)+(21)+(22);(12)≥(5);(12)≥(19)+(20)+(21);(6)=(12)≥(1)
如果(1)为0,则(2)~(22)均为0。
行:a=b+c+d+e+f+g
二、二次供水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及填报说明(表2)
填报单位(章): 统计时限: 单位:户
单位类别
| 单位数
| 职工
总数
(人)
| 从业
人员数
(人)
| 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
(人)
| 日供水能力
(万吨)
| 供水人口数
(万人)
| 水源水
类型
| 消毒方式
| 有效
卫生
许可证
(份)
| 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
(份)
|
地
面
水
| 地
下
水
| 氯化消毒
| 二氧化氯消毒
| 臭氧
消毒
| 紫外线
消毒
| 其他
| 合计
| 新发
| 变更
| 延续
| 注销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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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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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填报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 报 说 明
该表用于反映某地区在统计时限内经卫生行政许可的二次供水单位的有关情况。
一、单位总数:指统计时限内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二次供水单位总数。同一单位(注册地址为一个),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点从事供水活动并分别申领了两个以上(含两个)卫生许可证,或在同一年度申办了两次以上(含两次)卫生许可证手续,单位数统计为“1”,卫生许可证份数按实际的发证数量统计。
二、有效卫生许可证:指统计时限内供水单位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份数。
三、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本年度的“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四栏的分类填报按卫生部《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第38号部长令)等规定执行。其中注销:指统计时限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第38号部长令)等规定,依法应当注销的卫生许可证份数。
四、逻辑关系:
列:(2)≥(3)≥(4);(14)≥(1);(15)=(16)+(17)+(18)+(19);(15)=(7)+(8);
(15)≥(9)+(10)+(11)+(12)+(13)
如果(1)为0,则(2)~(19)均为0。
三、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及填报说明(表3)
填报单位(章): 统计时限: 单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