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战略。
(一)重视人才培养,抓好队伍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大力抓好行业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要抓好人才储备,优化队伍结构,积极选聘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海内外优秀人才,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要在行业人才培养中发挥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加强业务练兵和岗位培训,致力于培养一批专业扎实、技术过硬、品德优良的领军人才。要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和各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组织实施。要培育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合伙文化留人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良好平台,完善培养机制。积极落实梯次培养、阶段式学习、不同类型针对性培训的人才战略模式,切实落实培训制度,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完善人力资源制度,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分配制度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把加快培养中青年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从业人员队伍顺利实现新老交替、平稳过渡。
五、严格行政监管。
(一)清理现有执业机构。省财政厅要按照“严格检查,严格处理”的原则,淘汰一批规模小、执业质量低、抗风险能力差、股东和合伙人不到位、设立条件达不到批准开业要求的执业机构。要严厉打击黑中介,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会计服务市场,严禁会计公司从事审计评估业务。财政部门和工商部门要积极推广审计评估报告实施防伪标志,打击黑中介从事审计评估业务的非法行为,杜绝非法报告,净化会计服务市场,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严格市场准入。根据《
注册会计师法》、《
行政许可法》和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和“总量控制,退一补一”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及时跟踪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和动态,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活动,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不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