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8号 2010年2月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工信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结构调整,推动技术升级,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5个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我省是全国风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可开发量在4000万千瓦左右,年太阳总辐射值在4800-6400MJ/m2,具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必备条件和综合配套区位优势。酒泉风电基地是国家规划批准建设的第一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目前装机容量已突破200万千瓦,预计2015年将达到1271万千瓦。国家首座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敦煌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已开工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我省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最有效、最重要的途径。特别是随着“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将得到进一步开发建设,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我省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加强技术引进和转让,促进新能源装备本土化生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加快酒嘉、兰白风电整机成套设备产业化基地和兰州、河西光伏、光热成套组件与设备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能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力争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成为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