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支撑项目。科技支撑项目投资2.78亿元,占总投资的2%。其中种质资源保护0.98亿元,包括省种质资源库投资0.3亿元、6个种质资源圃投资0.48亿元、6个野生花卉驯化基地投资0.2亿元;花卉产业科技平台1.8亿元,包括8个花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投资0.8亿元,20个企业为主体的花卉研发基地投资1亿元。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48.68亿元,占总投资的34.9%。其中花卉生产基地建设20.48亿元,包括4个花卉种苗繁育基地投资0.24亿元、100个高标准花卉生产基地投资15.24亿元、6个花卉产业集聚园区投资5亿元;花卉物流体系建设9.2亿元;花卉主题服务业17亿元,包括花卉园艺博览会投资15亿元、花卉游览线路及花卉文化主题公园投资2亿元;花卉产业信息平台投资2亿元。
3.配套产业及深加工项目。配套产业及深加工项目投资76亿元,占总投资的54.5%。其中花卉配套产业(花卉资材、园艺设施等)投资20亿元;花卉深加工56亿元,包括花卉深加工投资53亿元、4个花卉加工产业园区投资3亿元。
4.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11.89亿元,占总投资的8.6%。其中花卉技术推广体系3.86亿元,包括省级花卉技术推广站投资0.08亿元、30个重点建设县(市、区)花卉技术推广站投资3.78亿元;花卉质量检测体系8.03亿元,包括省级质量检测体系0.08亿元、30个县(市、区)质量检测体系7.95亿元。
(二)资金筹措。规划总投资139.35亿元,其中省级投资29.67亿元,占总投资的21.3%,市、县级配套25.09亿元,占总投资的18%,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自筹84.59亿元,占总投资的60.7%。
花卉产业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因此,发展花卉产业应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来筹措资金。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科技支撑体系等公益性项目投资,并强化政府对资金、技术、市场、服务等要素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其他项目以企业为建设主体,按市场经济规则运行。
十、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2020年我省花卉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后,将从根本上改善花卉生产条件,提高花卉生产能力。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和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选育取得明显突破,种质资源圃从无到有并达到6个,每年选育的传统名花等新品种从3-5个增加到10个以上;花卉栽培设施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保护地种植面积从3万亩增加到42万亩;花卉物流体系得到完善,到2020年形成1个大型综合花卉批发市场和7个区域性花卉批发市场。
经过12年的规划建设,我省不仅是全国花卉生产大省,而且将成为全国花卉强省。到202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将增加约1.5倍,达到350万亩,单位面积效益由2008年的3799元/亩增加到12777元/亩,全省花卉产业总产值由2008年的54亿元大幅增加到447亿元。
(二)社会效益。通过大力发展花卉产业和内部种植结构调整,我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效果,花农数量将由2008年的11万户增加到2020年的20万户左右,按照每户花农种植2亩花卉计算,户均每年增加收入1万元以上,可有效改善因种粮效益不高致使农民增收困难的状况。
随着产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花卉深加工、旅游及基质等配套产业也将逐渐发展壮大,大中型花卉企业数量由513个调整到500个左右,花卉相关产业从业人员则由32万人增加到60万人左右。因此,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具有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通过采用环保节能栽培等高效设施栽培技术和先进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可大大减少花卉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花卉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另外,花卉产业还能通过建立生态廊道、观赏庭园等方式,达到美化自然环境的效果。
十一、保障措施
按照我省花卉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企业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资金、技术、市场、服务等要素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迅速全面提升产业水平,促进我省花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产业促进政策。
1.研究起草河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依法确立花卉产业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花卉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发展规划制定、科研与开发、政策引导与扶持、新品种保护、花卉生产与质量管理等负责单位及工作要求,确保花卉产业协调、高效、健康发展。
2.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逐步加大对花卉产业的投入力度。河南农业产业开发投资基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林业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资金等,按照项目适宜原则,提高对花卉产业发展的投资比例。重点花卉生产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可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花卉产业发展,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
3.制定花卉产业税收减免、土地利用、工商注册等组合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花卉产业,促进花卉产业良性发展。对花木生产主体在土地利用、水电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快花卉质量标准的制定步伐,不断提高花卉产品质量。
(二)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各级政府特别是花卉产业重点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成立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解决花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优化投融资环境。积极探索花卉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机构对花卉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花卉生产大中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花卉保险业务,降低花卉企业和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的生产经营风险。积极采取联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债券等多样化融资方式,实现花卉产业投资快速增加。
(四)培育龙头企业。引进战略合作者,与国内外大花卉生产经营商联合,提升花卉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筛选一批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特色花卉企业给予扶持和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品牌优势,在花卉生产核心区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品牌的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实行“公司+基地+花农”的生产经营模式。培育龙头企业,选择一批投入产出大,发展势头好、科研水平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在项目、贷款、租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吸引资金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进入花木生产经营领域,带动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促进花卉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建立专业人才体系。加强花卉研究专门人才的引进,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引进一批科研精英,提高花卉生产研发能力;培养一批花卉专业经纪人和花卉生产能人,提高花卉生产操作能力;吸引一批擅长资本运营、生产经营的花卉企业家,整合花卉资源,提高花卉生产经营能力。整合省内教育资源,发展花卉园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完善花卉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人才后续能力,为花卉企业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科技、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人才培养的梯队化,为提高花卉产业层次、促进花卉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中原地区优良花卉原始(母本)品种;引种省外、境外花卉品种应进行生态环境评估,防止有害物种侵入;种植花卉应按照品种科学合理搭配,推广使用生物病虫害防治和生态复合肥技术,防止因不当使用化肥、农药产生环境污染;花卉发展重点地区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促进我省花卉产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