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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晋市政办〔2009〕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较快,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对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晋城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截至2008年底,全市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313.4亿元,占全市增加值60%,全市40%的财政收入来自中小企业贡献,全市70%的就业岗位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已形成相当规模,对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起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各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结合国家货币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放,增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性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的形式,及时宣传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让企业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和要求,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了解企业信息、资金要求,增进双方交流和沟通,促进政银企的互动合作。辖区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银监部门各县(市、区)银监办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召开中小企业项目洽谈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导向作用。对处于成长期、基本面较好、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提出的贷款商业银行要给予积极支持,对因生产需要出现临时性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提出的票据贴现要优先办理。人民银行要通过再贷款和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支持中小企业出现的头寸不足。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中小企业信贷发展目标和计划,每年新增贷款要单独拿出一块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要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在信贷总量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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