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晋城经济开发区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六、王树新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积极推进煤焦、电力、化工、制造、建材、医药食品、高新技术等领域40个重点工业项目,争取年内完成投资63.9亿元, 22个项目投产达效。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2.把园区作为新型工业化的载体,推进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发展。加快煤化工园区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园区管理,健全服务体系,打造园区特色,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继续抓好巴公化工工业园、北留周村城乡一体化工业园、高平西部煤电一体化工业园建设。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
3.努力发展替代能源和清洁能源,全面利用伴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拓宽资源开发的领域和空间,实现资源开发由主要开发煤铁资源向全面利用伴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转变。抓好煤矸石、焦炉、高炉尾气废渣利用。坚持疏堵结合、调整存量、控制增量,引导、支持淘汰企业转变、技改或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4.大化、天泽永丰、巴化、天脊中化等6家化工企业完成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技术改造。对全市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量力争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坚决对全市能耗高、效益差、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设施实施末位淘汰。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建设局、环保局、晋城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5.继续围绕“肥、醇、炔、苯、油”五条线,发展现代煤化工相关产品,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重点抓好兰花煤化工、晋煤集团合成油、天泽煤化工二期、金象煤化工一期等项目。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6.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新型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发展纳米材料、耐火材料、高岭土材料、高性能陶瓷和纤维材料及其下游产品。重点抓好阳城建瓷工业园区二期、合聚水泥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等项目。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标准化建设。鼓励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积极推广商业、民用节能技术。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煤炭工业局、科技局、环保局、交通局、商务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
8.重点抓好兰花汉斯瓦斯抑爆设备、乐百利特LED现代光源、鸿诺光电单晶硅、采源反光材料、环球利特光电技术等项目。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推进青岛地恩地镁合金、泫氏铸业铸铁排水管、清慧汽车配件等项目。
牵头部门:市经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
10.以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公共娱乐场所及学校等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安全工作,继续加强道路治超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协同部门: 市煤炭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1.积极推进现有煤炭矿井的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确保按省政府要求用两年时间将矿井总数压减到118座,并加快建设玉溪、沁和、东大、沟底等500万吨以上的大矿。
牵头部门:市煤炭工业局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经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2.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协同部门: 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3.全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规模民营企业建设“511工程”。全年新增创业项目500个,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新增营业收入千万元以上企业20个;民营经济增加值增幅确保不低于15%。
牵头部门:市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局)
协同部门: 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人行晋城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七、任建宏秘书长负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