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1.搭建高效的民营企业人才招聘平台。充分发挥市、县(区)人才市场的平台优势,组织举办民营企业大型人才招聘活动和具有特色的人才专场招聘会;利用“晋城人才网”的网络优势,设立民营企业人才服务专用窗口和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发布民营企业紧缺人才需求情况,通过网络人才库选拔人才。
2.疏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渠道。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兼职兼薪等灵活的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以项目合作、共同研发等形式从民营企业聘用或引进各类人才。
3.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创业。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到民营企业工作或领办创办企业,尽可能给予他们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创业,积极为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事代理服务,为民营企业吸纳储备各类优秀人才。
4.落实和完善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民营企业并要有所突破。对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带头人和携带科技项目、专利成果来我市推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以专利、技术、成果参与分配或折算股本参与分红。如来我市居住的可参照市政府印发的《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享受安家补助费。其父母、配偶和子女户口可迁入我市市区,其配偶需来我市工作的,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安置,其子女需在我市重点中、小学就读的,可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上学并减免费用。对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奖励可参照市政府印发的《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执行。对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管理、技术、贸易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被民营企业聘用后,可以协商在收入、住房、安家补助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对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和科技工作者,政府将给予重奖。
5.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的投入。市政府设立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金,在民营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金,用于民营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民营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