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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
(晋市政办〔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晋市发〔2008〕16号)精神,建设一支适应民营经济发展要求、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就切实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民营企业人才相对短缺的有效手段。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民营企业人才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民营业人才队伍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结构性、素质性矛盾比较突出,高层次、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短缺,聚才、育才、用才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营企业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民营企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开拓创新、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使民营经济人才总量不断壮大,人才素质逐步提高,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按《晋城市民营企业人才培训规划》的要求,力争每年轮训企业家1000人,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4000人次,培训技术工人1万人次。

  三、加大民营企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1.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现有人才的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活动,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品牌策划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大胆探索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分配体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和股权激励,多渠道提高现有企业人才的收入和生活待遇。要指导民营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民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技术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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