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加大资金扶持。统筹安排市级现有工业类、科技类等财政性资金,加大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市级1亿元工业技术进步资金将重点支持煤化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企业转型项目的建设;与此同时,优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好的重点项目,申报国、省重点项目计划,争取国、省财政技改资金支持;定期组织银企洽谈,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贷款;由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担保等机构,要优先对实施转型项目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整体上市,向市场融资。各县(市、区)都要加大对工业转型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一定数量的转型发展资金,做到与国、省、市转型资金相配套。

  20.加强用地保障。土地资源要向工业转型项目进行倾斜,年度用地指标的50%要用于工业转型项目建设需求。关闭或资源枯竭煤炭企业的土地资源要优先用于企业发展转型项目。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合法利用现有厂区土地和厂房存量进行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建造多层厂房,大力压缩非生产性用地面积。

  21.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切实解决工业转型发展的技术来源问题。鼓励和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抓好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企业自身研发水平。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要重视传统产品的二次创新,在技术、工艺、性能、品种、品牌、包装等方面开展差别化竞争,提高非价格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从2009年起,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22.鼓励品牌创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吸引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品牌企业、行业和区域集聚。凡企业产品被评为国家名牌、山西省名牌等荣誉的,参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建设的意见》(晋市政办〔2005〕12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23.实施人才兴起战略。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面广、技术熟练、事业心强、有成长前途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工业企业职工队伍中,努力提高我市工业领域中高级人才比重,为转型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对在我市工业转型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参照市政府《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晋市政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