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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消除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目标,特制定2009年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更加优质、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保障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主动预防、积极建设、总量减少、新量不增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科学治理,形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2009年,要重点排查治理以下道路安全隐患:

  (一)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排查是否存在连续多次发生一般以上同一规律性交通事故的情况。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排查交通设施缺失,主要排查道路平交路口是否存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和黄闪灯等其他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排查交通设施设置存在问题,主要排查道路平交路口是否存在重要交通集散点交通诱导指示标志缺失、辅助标志内容不明确、不规范,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交通标线不符合正常行车轨迹,人行横道两端有障碍物,路口信号灯长期处于关闭状态,在道路上设置广告牌及行道树,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以及交通设施损毁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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