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以“大部门”改革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向转变,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积极推进泽州县“撤县建区”,阳城县“撤县设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撤乡建镇,具备条件的城郊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对经济发达、人口密集、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城镇设为市辖镇副县级建制,党政“一把手”纳为市管干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到2010年,全市每个乡镇都要建立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代办点,健全覆盖城乡、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网络。
3.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空心村”整治和旧村整理,整合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合理解决新农村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鼓励乡村建设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乡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对农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邻区位经济实用房的优惠政策。城市规划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区域中心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
4.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适度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促进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设立1-2家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组建涉农金融租赁公司,为“三农”客户提供大型农机具和成套设备租赁服务。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出资设立农村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人身、医疗、教育、家庭财产、涉农信贷提供保险保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出涉农企业融资、农村支付结算、信用担保、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5.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使进城居住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有条件准入的管理办法,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且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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